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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
学历、职称升级,可申请更高标准住房
《办法》提出,人才住房保障提供给5类型人才。
1型保障对象: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
2型保障对象: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州市高层次D类人才;
3型保障对象:福州市高层次E类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
4型保障对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型保障对象: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福州市高层次C类人才、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保障对象学历、职称、业绩等条件达到新层次的,经申请认定后可按新层次住房标准予以保障。人才以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进行申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就高享受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保障对象在申请人才住房时,其工作必须在福州市市属用人单位,或者福州“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区属单位工作,且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并落户。
此外,人才保障家庭应在福州市“四城区”无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商品住房买卖行为;申请家庭为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2年。但省高层次特级人才、福州市工作的省市引进生、科级行政挂职博士不受用人单位及社保缴交的属地限制,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分别认定。
人才住房保障分七大类,供求职实习毕业生选择:
《办法》还明确,人才住房保障形式共有七大类,分别是闽都院士村、人才购房补贴、人才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贷款贴息、人才租赁住房、人才租赁补贴、酒店式人才公寓。对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的全日制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
人才限价房、购房贷款贴息、购房补贴只能选择一种享受;人才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可选择其中一种享受,不得同时享受。享受租房政策的可再申请享受购房政策,但购房后应退出租住的人才租赁住房或停止发放租赁补贴。现行有效的其他人才住房政策,除政策规定可叠加享受的外,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1.申请人才限价商品房,有哪些房型可选择?价格是多少?
人才限价商品房分为4类型保障对象。
其中:1型保障对象:配售150平方米户型,售价按市场备案价或评估价的60%;
2型保障对象:配售120平方米户型,售价按市场备案价或评估价的70%;
3型保障对象:配售90平方米户型,售价按市场备案价或评估价的80%;
4型保障对象:配售70平方米户型,售价按市场备案价或评估价的90%。
2.申请人才限价商品房,能否对外销售?
《办法》明确,人才限价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赠与、互换、抵押(按揭除外);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受理人才所购房的交易、转让、赠与、互换、抵押申请(法院判决的除外)。
对满5年不足10年上市交易的,可向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政府和购房人才各享有50%房产增值收益;1型保障对象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的,2、3、4型保障对象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且在福州市缴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的,可向市国有房产中心申请转为完全产权,房产增值收益归人才所有。
3.申请人才购房补贴,可补贴金额是多少?如何发放?
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1型保障对象180万元;2型保障对象100万元;3型保障对象50万元;4型保障对象2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总价,并按年发放:第1年发放40%,第2年发放30%,第3年发放30%。
对2、3、4型保障对象还需按约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榕工作10年及以上,承诺服务期以购房网签之日起按月计算。
4.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所购住房,能否上市交易?
《办法》规定,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所购住房,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赠与、互换、抵押(按揭除外),服务年限期满后,由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理解除限制的相关登记。
人才承诺服务期后未履行承诺服务年限的,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要求人才按服务年限的比例退回购房补助,应退回的金额=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在榕实际服务月数÷承诺服务月数)。退回购房补贴后,可向市国有房产中心申请上市交易;服务满10年的,可向市国有房产中心申请上市交易,房产增值收益全部归人才所有。
5.来榕人才申请贷款贴息,有哪些扶持政策?
《办法》指出,1、2型保障对象,购买福州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3、4、5型保障对象,购买福州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按规定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外,分别对其商业贷款组合部分的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因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给予10年、10年和6年的利息补贴。商业贷款不足200万元或100万元的,按实际贷款金额补贴。
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6.申请人才租赁住房,可选择哪些户型?租金标准如何?
1型保障对象中的省高层次特级人才入住闽都院士村(面积及租金标准另行规定),1型保障对象中的省高层次A类人才配租120平方米户型,2型保障对象配租105平方米户型,3型保障对象配租90平方米户型,租金为市场租金标准的50%。
申请人才租赁住房的人才可根据自身意愿申请上调或下靠户型。申请下靠的,按现行优惠政策实施;申请上调的,在原有保障标准之内的面积按现行优惠政策实施,超出面积部分不享受优惠政策。
7.申请人才租赁补贴,申请额度有多少?
1型保障对象5500元/月,2型保障对象3500元/月,3型保障对象2500元/月,4型保障对象1500元/月,5型保障对象600元/月。租赁补贴由市人才发展集团按照规定按月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对人才工作调离福州且未继续在福州地区缴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由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停止发放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