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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22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和《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

选派规模、选拔范围、选拔对象、选派批次、外语合格标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和“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的要求,参考《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执行。

特别需要说明一点:外语合格标准除了已取得符合要求的托福或雅思成绩外,还可以通过其他多种方式达到外语合格标准,比如,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并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二、学校具体要求

1.研究生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已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推荐攻博、硕博连读生除外)。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四年级(2018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及以下,或本科直博五年级(2017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优先选拔申请学校排名在世界前200名或学科排名在世界前100名的申请人(以最新QS排名榜为准)。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请注意】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19年起取消了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但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部分专项仍可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主页“可申报项目”中查询:https://bg.csc.edu.cn/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推免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3.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推荐2位自己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4.申请人须经导师和学院同意,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建议选择与国内导师或所在学科具有合作基础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学习,且研修计划、研修内容等须与博士研究课题有一定的关联性。

5.2022年我校研究生可申报的项目主要为《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上述2个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6)查看。

6.博士导师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其他派出要求,参照《2022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执行。

三、学校宣讲

为帮助同学们充分了解国家公派出国各项目要求,研究生院建立了“东林CSC公派出国申请QQ群”,群号为:745331783,请有意向申报2022年国家公派留学的广大师生加群咨询,研究生院老师会在群内进行政策解读,并及时为大家答疑。

四、预计时间安排

1. 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项目和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9日,学生联系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获得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其他各项申报材料。

2022年3月10日--3月22日,学生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系统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2022年3月23日—3月31日,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各项申报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2.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2022年2月24日--5月9日,学生或博士生导师申请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获得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各项材料。

2022年5月10日--5月22日,学生或博士生导师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系统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2022年5月23日—5月31日,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各项申报材料。

2022年6月12日前,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校内评审,评审通过者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是我校研究生教育对外交流的重要途径,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公派留学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有意向的学生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本项目顺利完成。有意申报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博导,可直接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专项指导。

温馨提示:

在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如果学生不是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外方院校,而是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则网上报名与申请受理时间均为3月10日-31日,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1048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创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自2022年起,博士创新项目结题答辩环节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预计2022年6月毕业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次项目结题答辩。

2.已经达到结题期限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参加本次结题答辩。

二、材料提交

1.项目成果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合同书(计划任务书)、验收审批表、研究报告、附件(相关成果及表明达到结题标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模板详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应当于3月14日之前,将博士创新项目验收材料PDF版和纸质版(5份)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注意,纸质版材料需要胶装,材料中的项目负责人、导师签字需完整。

3.各学院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后,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项目验收审批表》进行院级审批。

4.各学院应当在3月17日前,将本单位博士创新项目验收材料的PDF版和纸件(5份)提交至行政楼1117室(建议各学院尽早提交材料,以免影响3月下旬的招生复试工作)。

三、结题答辩

1.本次结题答辩采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如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导致不能进校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可采取线上方式或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现场汇报答辩,结题答辩每人约10分钟,需提前准备PPT。

2.请答辩人在答辩汇报时,重点讲述项目的研究内容、完成情况、成果等,对项目背景、项目意义等内容只作简要概括即可。

3.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后续在博士创新项目QQ交流群中通知项目负责人。

4.学校将从结题项目中评选出部分优秀结题项目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请提醒学生注意,用于博士创新项目结题的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东北林业大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博士创新项目资助原则上应位于资助排名第一位(在结题答辩PPT中要展示这3项的情况)。

2.请答辩人严格对照任务书中的目标填写完成情况,并在结题答辩PPT中一一对标说明。

3.满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和导师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请注意:自2023年起,博士创新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将固定在每年的10月份左右组织1次结题答辩,请各学院通知各在研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准时参加结题答辩。

联系人:吉梦莹                联系电话:82191657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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