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推行政务服务网络化、标准化、便利化,扩大市场准入,改善投资环境,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营商环境走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轨道。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投资吸引力、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我们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夯实法治“压舱石”,释放政策“强动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对维护外企国民待遇权益、稳定外企预期十分重要。近年来,我国加大顶层设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从《外商投资法》到《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再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我国在多个相关领域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夯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有力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为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提供了更加契合时代要求、精准对接需求的法律制度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仍然在路上,应持续强化法治化建设,探索建立完善执业诚信体系,畅通市场主体评价营商环境渠道,着力解决市场主体中还面临的监管执法不规范、不透明与不充分、不到位并存等问题。
打造营商“软环境”,筑牢发展“硬支撑”。营商环境改革的落脚点,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场、服务企业、服务人民、服务主体,增强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此,要聚焦项目策划、招引、落地,切实提升项目服务力,围绕做优传统产业、做大新兴产业、做强特色产业、布局未来产业谋划一批好项目大项目,优化招商方式,推动项目早签约、早开工、早投产。同时,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根据服务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上面,尊重基层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在不触及法规“红线”的原则下,激励基层改革创新的步子跨大一点,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除市场壁垒,真正以务实之举、走心举措实现为企业加油助力。
提高服务“创造力”,焕发市场“新气象”。优化营商环境,要深化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全过程公正监管,优化再造政务服务,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以更大力度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锚定投资、消费、净出口三驾马车,强化项目建设督导服务,用好稳消费政策工具,加强稳外贸协调服务,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同时,应驰而不息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实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减轻企业主体的负担,提升办事便利化水平,真正助推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发展含金量。
优化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当中的一道“必答题”。面向未来,要继续从市场环境、法律制度、对外开放等方面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以对标一流的极致精神,擎起更亮品牌、招引更大项目、引领更高创新、带动更多就业、实现更好发展,不断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必将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作者:陈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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